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消防管理制度
发布日期:2013-11-20 10:10:31   文章来源:本站原创   【打印】【关闭

消防管理制度

第一条  科技孵化器办公楼消防工作由物业部负责管理。各入孵单位要贯彻“以防为主,防消结合”的方针,并根据“谁主管、谁负责”的原则,落实安全防火责任制,实行严格的科学管理,定期进行防火安全检查,保证防火工作经常化、制度化。

第二条  孵化器办公楼公共场所的消防器材及消防设施统一管理、配置,做到定点存放、定人负责、定期检查、定期更换。任何入孵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,在未发生火警时不得随意移动消防器材位置。否则造成火灾损失,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。

第三条  各入孵单位的办公室、会议室、电脑室、图书资料室、档案室、消防控制室等部位,均应配置相应的轻便灭火器材。不得在机房、库房等重要部位吸烟,不准点蜡烛及乱接地线,发现隐患要及时处理和报告物业部。

第四条  严格火源管理。严禁在孵化器办公楼焚烧处理文件。严禁在大楼内燃放烟花爆竹。

第五条  严禁任何入孵单位和个人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和剧毒物品,以及其它危险物品进入孵化器办公楼。

第六条  各楼层的通道、楼梯、安全出口等部位,不准堆放杂物,以保证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的畅通。

第七条  监控室要落实专人值班和录像,随时应付紧急情况,并为侦破孵化器内治安案件提供第一手资料。

第八条  物业部要开展普及消防知识的教育和技能训练,使机关工作人员熟练掌握有关操作要领,并开展经常性的防火安全检查,防患于未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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